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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金橋飯店項目經營合作招租項目
2025-01-09
項目名稱:貴陽金橋飯店項目經營合作招租項目
項目編號:GP-C-ZL-2025001(001)
國資監測編號: --
掛牌價: 不低于30元/平方米/月
信息披露日期:2025-01-09 至 2025-01-15
標的情況簡介:金橋飯店主樓物業(位于貴陽市南明區瑞金南路2號)用作開設酒店及配套服務使用,招租面積共計12512.56平方米,本項目將采用“保底租金 經營收入提成”的合作模式,尋找意向承租方對金橋飯店主樓物業資產進行投資改造。承租方除繳納保底租金外,還要在酒店經營收入中按比例提取項目管理費繳納給招租方。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是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 □居住用房 □商業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 | 標的是否有原承租戶: □是 ■否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停車位管理費:停車位管理費:停車位管理費按80元/個/月的標準進行收取。停車位數量暫定為40個,最終停車位數量以后期酒店規劃為準。若在租賃期內,招租標的管理公司對上述收費標準進行上調,最終將依照其調整后的標準執行收費。 2.其他招租要求: (1)承租方須根據招租方已完成審批的金橋飯店文物保護修繕方案對該物業外墻進行改造,配合招租方完成文物內部修繕審批工作,且愿意承擔招租方前期用于本項目所發生的抗震檢測費用拾萬元整(小寫:10萬元); (2)承租方須全面承擔招租標的物業范圍內的所有相關安全生產責任,無論是在裝修改造期間,還是在后續的對外經營期間; (3)承租方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時間開始進行裝修改造施工,并且需依照合同中約定的施工期限完成裝修改造工作。若因施工延期導致招租方遭受損失,該損失將由承租方承擔; (4)承租方愿意且有能力承擔本項目不低于2000萬元的全部投資及營運管理; | |||||
對投資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資格條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須是在國內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且公司成立年限截止2024年11月30日前,成立時間在10年及以上,且經營范圍具有酒店運營管理。(執行標準: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2.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無不良行為記錄(不良行為記錄界定的范圍為:被國家、省、市三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停止投標活動且處在被停止投標期間內。)(執行標準: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諾書)。 3.意向承租方承諾,成為最終承租方后,將根據招租方已完成審批的金橋飯店文物保護修繕方案對該物業外墻進行改造,配合招租方完成文物內部修繕審批工作,且愿意承擔招租方前期用于本項目所發生的抗震檢測費用拾萬元整(小寫:10萬元)(執行標準: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諾書)。 4.意向承租方承諾,成為最終承租方后,將全面承擔招租標的物業范圍內的所有相關安全生產責任,無論是在裝修改造期間,還是在后續的對外經營期間。(執行標準: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諾書)。 5.意向承租方承諾,在成為最終承租方后,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時間開始進行裝修改造施工,并且需依照合同中約定的施工期限完成裝修改造工作。若因施工延期導致招租方遭受損失,該損失將由意向經營合作商承擔(執行標準: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諾書)。 6.為確保項目順利推進,若意向承租方酒店品牌為加盟需提交關于酒店品牌加盟合作的意向函件,若為自有品牌需提供品牌酒店授權書。(執行標準:提供酒店品牌出具的加盟合作的意向函件或授權書) 7.意向承租方愿意且有能力承擔本項目不低于2000萬元的全部投資及營運管理。(執行標準:提供項目初步設計方案及投資概算)。 8.意向承租方需現場踏勘,充分了解物業情況后(包括招租方已完成審批的金橋飯店文物保護修繕方案、招租范圍的工程、水電情況等)和招租方簽訂《現場踏勘確認書》,報名時需提交《現場踏勘確認書》(執行標準:承租方踏勘現場和招租方簽訂現場踏勘確認書)。 9.意向承租方擁有10年以上的酒店類項目合作管理與運營經驗,同時所合作的連鎖酒店品牌在全球范圍內擁有超過10000家門店(包括直營、加盟、特許經營等)。(執行標準:提供證明材料)。 10.本次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定和要求 | 環境衛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 ||||
用途限制 | 用作開設酒店及配套服務使用 | |||||
對合作方式的要求 | 租賃期限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1.合作周期:最長15年。 2.免租期:免租期為12個月,將分3年執行,每年度享有免租期4個月。 | |||
保底租金 | 不低于30元/平方米/月 | 租金每三年將按照3%的幅度進行遞增 | ||||
經營收入提成 (項目管理費) | 采取經營收入分成方式,承租方每年根據項目當年運營收益按一定提成比例向招租方支付項目管理費,具體為: 1.第一至五年,承租方年度營業收入在人民幣貳仟壹佰萬元【小寫:2100萬元(含)】以上部分,超出部分營業收入按3%計收當年度管理費; 2.第六至十年,承租方年度營業收入在人民幣貳仟壹佰萬元【小寫:2100萬元(含)】以上部分,超出部分營業收入按5%計收當年度管理費; 3.第十一至十五年,承租方年度營業收入在人民幣貳仟壹佰萬元【小寫:2100萬元(含)】以上部分,超出部分營業收入按7%計收當年度管理費; | |||||
繳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其他 | (一)免租期支付方式:租金減免期為12個月,該政策將在三年的租賃期間內平均分配,每年將享有4個月的租金減免。 (二)保底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照“先繳后用”的原則,按季度計付租金,每個季度到期前的一個月繳納下一季度的租金。 (三)經營收入提成支付方式:雙方以自然年度為核算周期,根據上一年度實際發生的營業額進行核算,按年度據實支付項目管理費。 (四)停車位管理費:租金按照“先繳后用”的原則,按月度計付租金,每月底繳納下一月的租金。若在承租期內,標的管理公司對上述收費標準進行調整,最終將依照其調整后的標準執行收費。 (五)其他費用:承租方按月度據實支付相關水電氣能耗費用。 | ||||
履約保證金 | 履約保證金約為玖拾萬元整(小寫:900000元),在雙方合同履約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招租方無息退還承租方。 | |||||
交易保證金 | 90萬元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繳納截止日期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1.意向承租方必須是在國內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且公司成立年限截止2024年11月30日前,成立時間在10年及以上,且經營范圍具有酒店運營管理(執行標準: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2.意向承租方須承諾無不良行為記錄(不良行為記錄界定的范圍為:被國家、省、市三級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停止投標活動且處在被停止投標期間內(執行標準: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諾書)。 3.意向承租方承諾,成為最終承租方后,將根據招租方已完成審批的金橋飯店文物保護修繕方案對該物業外墻進行改造,配合招租方完成文物內部修繕審批工作,且愿意承擔招租方前期用于本項目所發生的抗震檢測費用拾萬元整(小寫:10萬元)(執行標準: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諾書)。 4.意向承租方承諾,成為最終承租方后,將全面承擔招租標的物業范圍內的所有相關安全生產責任,無論是在裝修改造期間,還是在后續的對外經營期間(執行標準: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諾書)。 5.意向承租方承諾,在成為最終承租方后,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時間開始進行裝修改造施工,并且需依照合同中約定的施工期限完成裝修改造工作。若因施工延期導致招租方遭受損失,該損失將由意向經營合作商承擔(執行標準: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諾書)。 6.為確保項目順利推進,若意向承租方酒店品牌為加盟需提交關于酒店品牌加盟合作的意向函件,若為自有品牌需提供品牌酒店授權書(執行標準:提供酒店品牌出具的加盟合作的意向函件或授權書)。 7.意向承租方愿意且有能力承擔本項目不低于2000萬元的全部投資及營運管理(執行標準:提供項目初步設計方案及投資概算)。 8.意向承租方需現場踏勘,充分了解物業情況后(包括招租方已完成審批的金橋飯店文物保護修繕方案、招租范圍的工程、水電情況等)和招租方簽訂《現場踏勘確認書》,報名時需提交《現場踏勘確認書》(執行標準:承租方踏勘現場和招租方簽訂現場踏勘確認書)。 9.意向承租方擁有10年以上的酒店類項目合作管理與運營經驗,同時所合作的連鎖酒店品牌在全球范圍內擁有超過10000家門店(包括直營、加盟、特許經營等)(執行標準:提供證明材料)。 10、意向承租方登記表。 11、交易保證金須知。 (所有提交資料均需加蓋手印或公章)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資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按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進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招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證金須知執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機密保密。 | ||||||
項目聯系人:張經理、何經理 聯系電話:0851-84702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