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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勻市東方記憶景區11-2號樓房招租
2025-01-08
項目名稱:都勻市東方記憶景區11-2號樓房招租
項目編號:GP-D-ZL-2025016(016)
國資監測編號: --
掛牌價: 57.16668萬元/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5-01-08 至 2025-01-21
標的情況簡介:都勻三線文化園,又名為“東方記憶”,位于都勻市環西大道北段,項目通過三線文化的保護、傳承、發揚等精神,圍繞工業遺產改造升級,打造復合型城市休閑綜合體。本次招租標的僅為其中部分資產。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 ||||||||
招租資產清單 | |||||||||
資產位置 | 資產面積(㎡) | 年租金(萬元) | 租期(年) | 保證金(萬元) | 是否存在原租戶 | 裝修期 | 備注 | ||
東方記憶景區11-2(1F)新建樓房 | 1932.3 | 57.16668 | 5 | 11 | 否 | 3個月(具體在合同中約定) | 須整體租賃 | ||
東方記憶景區11-2(2F)新建樓房 | 188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物業管理費、衛生費、水電費等)。 2.承租方不得對標的進行轉租(收取轉讓費)、轉讓、轉借、分租。 3.依照房屋現狀出租。現有裝修拆除、內(外)部重新裝修及設備設施維修改造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重新裝修的方案需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并書面報出租人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經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將有權解除租賃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4.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裝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6.本次招租標的通過劃轉取得,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 | ||||||
資格條件 | 無 | /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定和要求 | 環境衛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和繳納相關費用 | /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 |||||||
用途限制 | 無 | /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租期為5年 | ||||||
租金掛牌價 | 57.16668萬元 | 租金遞增幅度:租金從第三年起,逐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礎上遞增2%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按月支付 | 按季度支付,簽訂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繳納第一個季度租金以及合同約定履約保證金。 | |||||||
履約保證金 | 三個月租金 | 1.如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違約情況,招租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還已收取的履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在租賃期內私自轉租(標的所包含的全部資產未經招租方同意不得私自轉租); (2)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的支付租金,逾期超過30日;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造成安全事故,對甲方造成負面影響或經濟損失; (4)非招租方原因承租方提前終止或解除合同的。 2.如不存在違約情況,經招租方確認交接并認可資產無損壞缺失后,在租賃期滿交接完畢后5個工作日內應將履約違約金全額退還承租方,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 |||||||
交易保證金 | 11萬元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為報名時交納且交納截止時間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若承租方不另行交納交易服務費,交易所有權從已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應支付的交易服務費。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價高者得;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報名資料:1、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是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授權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3、承租方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意向承租方登記表;5、交易保證金須知。(所有提交資料均需加蓋手印或公章) |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延長5個工作日信息披露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本出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出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保證金繳納賬號 | 開戶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開戶行:貴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2182010001201100013925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交易保證金須知執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機密保密。 | |||||||||
項目聯系人:胡經理 聯系電話:151869817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