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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寶山北路17號商業門面招租
2021-06-24
項目名稱:貴陽市寶山北路17號商業門面招租
項目編號:GP-C-ZL-2021047(46)
國資監測編號: --
掛牌價: 280800元/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1-06-24 至 2021-06-30
招租信息披露申報表 | ||||||
標的物名稱:貴陽市寶山北路17號商業門面招租 | ||||||
項目編號:GP-C-ZL-2021047(46) | 信息披露期限: 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 6月30日 ( 5個工作日) | |||||
標的情況簡介:標的位于貴陽市寶山北路17號,招租面積300平方米。 | ||||||
標的物是否有抵押擔保情況:□ 是 ■ 否 | 標的物資產類型:□居住用房 ■商業用房 □閑置土地使用權 □其他 | |||||
備注 | ||||||
標的配套設施情況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燃氣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電話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光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有線電視 | □ 是 □ 否 ■ 未安裝 | |||||
標的其他情況說明 | 1、租賃期間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如:場地平整、手續辦理、水電費等)。 2、租賃資產作為獨立的一個整體進行租賃權的招租,不可拆分。承租方取得租賃權后不得進行轉租; 3、依照現狀進行出租。 4、租賃期間中如遇征收,按照國家征收相關法律法規,及拆遷政策執行。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時,招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 6、本標的處于租賃期,租期至2021年6月30日止。在同等租賃條件下,原承租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7、承租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或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終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裝修補償要求,不得拆除、毀壞設施、設備或由承租方投入的設施、設備和裝修。租賃期限屆滿,承租的資產及附屬設備、設施,承租方以正常使用狀態返還招租方。 8、若原承租戶外的意向承租方成為最終承租方的,最終承租方應給予原承租戶3個月貨物清空交接時間。9、若原承租戶外的意向承租方成為最終承租方的,最終承租方應在租賃合同簽訂前一次性向原承租戶支付房屋裝修費用132.12萬元。 | |||||
對承租方資質的要求 | 承租方性質 |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組織 □以上都可以 | 意向承租方需為企業法人: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需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財務報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函(格式自擬);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的良好記錄:提供2020年度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有效證明材料;5.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記錄:提供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自擬);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截圖,并承諾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如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意向承租方取消其承租資格,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及后果(格式自擬);7、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如有授權代表的,需提供授權代表授權書,同時提供授權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8、意向承租方登記表;9、交易保證金須知。(上述材料均需加蓋公章) | |||
資格條件 |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對標的使用的特殊規定和要求 | 環境衛生 | 承租方負責維護、繳納相關費用 | ||||
安全生產 | 承租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包含解決安全隱患)、安全經營管理工作,并解決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等有關社會問題并承擔費用。 | 標的裝修需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 ||||
用途限制 | 用于大體育產業服務 | |||||
對租賃方式的要求 | 租期 | □1-2年 ■3-5年 □6-10年 □10年以上 | 租賃期限為5年,自招租方將租賃標的移交給承租方之日開始計算。 | |||
租金掛牌價 | 280800元/年 | 前三年租金不遞增,第四年在上年租金基礎上遞增5%,第五年在上年租金基礎上遞增5% | ||||
租金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 租金支付方式,按照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自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交付首年租金,以后租賃費支付時間為上年度租賃期限屆滿后20以前支付當年費用。 | ||||
履約保證金 | 2萬元 | 1、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繳納貳萬元履約保證金;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違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如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違約情況,招租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還已收取的履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1)承租方在租賃期內私自轉租;(2)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的支付租金,逾期超過30日;(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造成安全事故,對招租方造成負面影響或經濟損失. 2、如不存在違約情況,在租賃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應將履約違約金全額退還承租方,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 ||||
交易保證金 | 6萬元 | 如進入競價程序后,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競價保證金。交易保證金繳納截止日期為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其他 | 1、如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網絡競價方式;2、若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報名方,經招租方審核并確認其承租資格后,報名方即為最終承租方。 | 承租方按照《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務費標準》向交易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 ||||
確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雙方不按規定簽訂《租賃合同》的,產權交易所有權向拒簽方或違約方收取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用。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A.不變更信息披露條件,按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進行延期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 )B.變更信息披露條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終止信息披露。 | ||||||
標的物信息披露申報人聲明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本招租方同意在貴所對外進行招租信息發布和組織實施交易,并諾: 1、本招租方對所填寫的內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的準確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規范性承擔責任;同意貴所按本申報書內容發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間,符合要求的意向承租方均可到貴所進行報名求租登記,并查閱招租標的相關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貴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認可,同意貴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交易活動; 3、掛牌后,不隨意變動或無故取消所發布信息; 4、不通過其他渠道發布公告,不自行與承租方接觸或協商標的租賃事宜。 5、所申請信息披露招租的標的物未涉訴、非違章建筑。 | |||||
附注: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參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證金須知執行 意向承租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招租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招租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同時意向承租方負有如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招租涉及的商業機密保密。 | ||||||
項目聯系人:何經理 聯系電話:0851-86793166 |